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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混業經營應避免風險傳導

  事實上,在保險公司收購銀行的同時,銀行開展保險業務的現象也由來已久。中國建設銀行(5.86,-0.10,-1.68%)旗下有幸福保險,還將開展財險業務,中國銀行(4.13,-0.02,-0.48%)以合資形式設立了中銀保險。

  「如何適應金融機構之間日益混合的趨勢,建立更有效的監管機制,控制金融風險將面臨更多的挑戰。」社會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場室主任曹紅輝建議,銀行與保險公司之間相互持有股權的行為以及相互之間投資對方發行的各類金融產品的行為,應該成為重點監管的對象,以避免風險的相互傳導和傳染。在具體操作中,他建議應對商業銀行參股的保險公司參股該商業銀行加以規定。

  對此,《管理辦法》已經要求商業銀行董事會負責建立並完善「防火牆」制度,確保銀行和保險公司在業務場所、經營決策、人員、財務、信息系統等方面有效隔離。王國軍認為《管理辦法》的制度設計體現了「防火牆」理念,但在「防火牆」的建設方面,目前最大的困難是經驗不足。

  王國軍建議「防火牆」的實際操作中,應該從制度控制轉向技術控制,建設金融業信息平台,促進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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