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子小時候大都喜歡警察叔叔,喜歡宇宙飛船,我家的寶貝卻是例外中的例外。兒子三、四歲時就常常用稚嫩的童音說:「媽媽,媽媽,我長大了要當大老闆,開好多好多的店子,指揮好多好多的人幫我做事」。上幼兒園大班時,兒子便能幫我做生意,收錢找零頭,一點也不含糊。小小年紀,對金錢的概念不亞於成年人。於是在兒子七歲時,我試著讓他管理自己的零花錢。月底的最後一天一次性給他十五元,讓他自己支配下一個月的零用。一下子有這麼多錢,兒子有點樂不可支,揣著錢反覆問:「媽媽,這真的全是我的?全是我的?」接著又自言自語說:「十五元可以買好多好多我喜歡的零食,買好多好多的畫片,我成富翁了。」可接下來的約法三章立刻讓兒子欣喜少了一半。規定是:第一條,一個月只給一次,一天用完了,二十九天沒錢用。第二條,月底剩餘了錢可以轉入個人的小金庫,存起來。第三條,考試第一名獎五元,第二名獎四元,依次替減。看著後面兩條對自己有利,兒子欣然同意了。第十天時,我發現兒子的儲蓄罐裡只剩五元。我旁敲側擊:好像十號到三十號還有二十天哦。兒子便知曉是我在提醒他,錢用得太快了。餘下的日子,兒子硬是天天翻儲蓄罐,天天數日子,卻沒再捨得動用一分錢。月底剛好學校數學比賽,拿了個第一名,獎勵了五元。三十天下來,儲蓄罐裡兒子又有了十元錢了。兒子把結餘的十元到郵局開了一個戶頭,高高興興的告訴爸爸,自己有了小金庫。
自己管錢,兒子樂不思議。有一次,我發現他的儲蓄罐裡一天少了八元,放學後,問他錢買了什麼好東西,要他和我分享分享。兒子不好意思地告訴我:「媽媽,我今天不小心弄壞了同學的玩具,八元錢買了新的賠給他了,還好我自己有錢,找媽媽要肯定要挨罵的」。我欣喜的發現兒子長大了。
兒子今年十一歲了,四年下來,在他銀行的戶頭裡,存有快七百元了。看他表現不錯,他的零花錢,從今年起升到了每月二十元,兒子更高興了,這一向又總琢磨著怎麼能讓自己的錢生蛋了。
我想下一步我真應該教兒子怎麼讓錢生蛋了,試著教他搞一點小的投資?讓我想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