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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產協議重於情感 全職太太危機感加重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逐漸影響人們的徵婚擇偶。據紅娘網、百合網等多家婚戀網站的調查數據顯示,近40%的人認為“婚前房產協議更重要”,房產依然是徵婚的重要條件,而“全職太太”危機感加重。

  自《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出臺後,百合網的調查顯示,25%的人(不分男女)認為住房很重要;認為“婚前房產協議更重要”的比例達到了近40%,並且男女比例均衡,相差不大。認為“婚前房產協議更重要”的人在紅娘網的調查中比例也接近40%。

  另外百合網調查顯示,大約45%的人(不分男女)認為擇偶會“更注重情感”。受“婚前房產歸登記方”影響,約有43%的女性認為“婚內安全感降低”。

  百合網合文化研究院首席專家王治國表示,在傳統女性的觀點中,女性對婚姻的最大需求是“安全感”,同時,受中國“安居樂業”的傳統觀點,“房子”成為體現安全感和幸福感的載體。眾多女性認為,房子作為看得到、摸得著的真實物質,意味著幸福和穩定的標準。“尤其是對於北漂、南下一族,遠離家鄉和父母的女性,沒有歸屬感,房子從某種程度上意味著可以結束不再漂泊的生活。也正因為如此,絕大多數女性在擇偶條件中增加了‘房子’這一條件。”

  根據百合網的調查,擁有房產的男性約八成,女性約兩成。如此看來,房產主要在於男方。《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出臺,讓部分女性失去了這種“安全感”,特別是沒有收入來源的“全職太太”。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無房產的“全職太太”若離婚可能面臨“淨身出戶”,只能拿到男性婚內收入的一半。

  王治國認為,該《解釋》的出臺目的是減少婚姻糾紛、降低離婚率、扭轉“拜金”婚戀價值觀等。對於女性如此注重房產,全國婦聯研究所副研究員陳新欣表示:“有這種想法的女性認為自己處於弱勢,這是傳統的思想陋習,屬於‘婚姻綁架’,有違《婚姻法》的基本精神。”

  對於高達近40%的人選擇“婚前房產協議更重要”,王治國認為,《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出現將會讓“婚前協議”成為老百姓普遍接受的事物。“這把婚姻中可能出現的矛盾提到了婚前,雙方在很幸福、很感性的時候,需要很理性地談論房子所有權問題,避免婚後糾紛。”

  中國科學院心理學研究所博士孫欲曉也贊同“婚前房產協議”的做法。“由於婚前雙方處於熱戀,感性因素多,很多人可能會因此在心理上過不去,認為分得如此清楚,會對感情造成傷害。但現實情況是,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女士的確處於劣勢,從長遠來看,女性這一要求對於維護雙方感情也有好處,男女雙方對於這種做法要秉持一顆平常心,家庭才是最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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